| 1. |
孕妇用药等级:X (孕妇禁止服用)。 |
| 2. |
所有病患都必须签署服用Thado® (Thalidomide)同意书、并愿意确实遵守条文之规定后,医药人员才可处方本药。 |
| 3. |
对于Thado® (Thalidomide)过敏者不可使用。若您发生的过敏反应严重,应暂停使用本药。 |
| 4. |
怀孕与哺乳病人不可服用Thalidomide。具生育能力之女性患者,须在服药前及服药期间所有验孕测试结果皆为阴性反应结果(-),才可使用本药。 |
| 5. |
生育妇女从使用Thalidomide前一个月直至停药后二个月期间,都必须采用至少二种之避孕措施,包含一种确实有效之避孕方式同时外加辅助性的避孕方式。有效的避孕方式有:子宫内避孕装置、荷尔蒙制剂的口服避孕药丸、注射剂、或植入剂,输卵管结扎、及性伴侣输精管切除。而辅助性的避孕方式包括:使用子宫帽、及性伴侣使用保险套。 |
| 6. |
男性患者在服用Thalidomide期间直至停药后二个月,每一次性行为都必须全程使用保险套。 |
| 7. |
本药可能会引起昏睡作用,同时会加强酒精之安眠效果,服用时应避免开车或操作机器。 |
| 8. |
服用Thalidomide后可能有头晕、起立性低血压的情形发生,因此建议当您从坐姿站立时,可先坐直数分钟后再起身站立。 |
| 9. |
建议每月定期回诊检查,以便早日发现神经上的病变。当您的手足出现有麻痹、刺痛、烧灼感及疼痛时应立即通知处方医师,并立即停用本药。通常初期症状可于停药后完全删除。 |
| 10 |
药物交互作用:Thalidomide会加强酒精、Barbiturates、Chlorpromazine、及Reserpine的镇静作用。与其它同样会导致神经病变的药物并用时应谨慎小心。 |
| 11. |
本药不会生成生理或心理上依赖性。但仍需避免当镇静安眠药滥用。 |